清王之春代擬復張宮保電

 王之春
品名清王之春代擬復張宮保電
分類法書
作者王之春
書體行書
數量一箋
語言漢文
釋文 代擬復張宮保電。前接益五祭酒函。稱葉奐彬私購沈姓房屋。取價乙萬數千金。實值六七千金。故電鄂語簡。止賅以濫費二字。自葉李入局。專用私人。任意開支。因見賑局支絀實甚。故公擬附設鐵路公司。以圖省費。並曾函商陳道。力求樽節。不必委曲。瞻顧云查沈姓房屋價既不實。人言嘖嘖。似不便仍然購買。祗好另租他處以為專局。俟公欵充足。再行創設。乞酌裁。餘擬商王紳爵棠及諸紳計議。
尺寸【位置】【尺寸】(公分)
本幅 27.7x15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