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太祖御筆(一) 洪武十七年諭

 朱元璋
品名明太祖御筆(一) 洪武十七年諭
分類法書
作者朱元璋
書體草書
數量一幅
語言漢文
釋文 (朱書)兵部為軍務事。洪武十七年。六月十一日。欽奉教。差人前去信國公處。摧軍。直抵倭奴地方哨掠。欽此。今差本役直抵總兵處所。毋得遲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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