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三希堂法帖(十五) 宋米芾書與伯修帖
米芾| 品名 | 清三希堂法帖(十五) 宋米芾書與伯修帖 |
| 分類 | 法帖 |
| 作者 | 米芾 |
| 書體 | 行草書 |
| 數量 | 一幅 |
| 語言 | 漢文 |
| 釋文 | 丞果實亦力辭。非願非願。(以上旁註十字)。芾頓首啟。畫不可知。不知好久。(以上旁註四字)書則十月丁君過泗。語與趙伯充。云要與人。即是此物。紙紫赤黃色。所注真字褊草字。上有為人模墨透印損痕。末有二字來戲。辯才。(以上夾註二字)。字也。告留念其直。就本局虞侯撥供給外。或能白吾老友吳舍人。差兩介送至此。尤幸尤幸。再此。芾頓首上。伯修老兄司長。不記得也。在紙尾。(以上旁註七字)。來戲。辯才字。(以上旁註三字)。 |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