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人尺牘 周天球尺牘第三則
周天球| 品名 | 明人尺牘 周天球尺牘第三則 |
| 分類 | 法書 |
| 作者 | 周天球 |
| 書體 | 行書 |
| 數量 | 一幅 |
| 語言 | 漢文 |
| 釋文 | 吳江幸無耽閣。可以直至蘇州。且聞荊溪有病女人。欲急赴之。恐尊舟去遠。於心終不安。是以遣回。盛情種種。非言可謝。吳江城外。唐惠來投稟帖云。住居係伊自創。與徐觀政絕無相干。一旦逐其妻拏。據其屋宇。當以死爭。未肯甘心。僕答以周悌與徐觀政交易。各有文契。可証兩縣尹明斷。確然俱無大相公名字。而你乃于巡江狀內及之我。是以發書與宦府說為大相公也。今後你若告狀。除去大相公名字。我便不管。倘復妄扯。我仍要寫書發帖。彼唯唯而去。細查其情。尚未休息。李龍門但遣唐惠送稟帖。不見下顧。未必不疑生。移書祝公。致有倚勢逞刁等語也。龍門以此自慙。亦未必含忍而止。請執事者虛心再思。即多費幾金得龍門作主。今唐惠歸服。勒有筆迹為證。永絕牽誣之累。較之公差雜用。所省良多也。如何。如何。球名正具。 |
| 尺寸 | 【位置】 | 【尺寸】(公分) |
| 本幅 | 24.9x38.5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