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董其昌倣顏真卿告身

 董其昌
品名明董其昌倣顏真卿告身 冊
分類法書
作者董其昌
書體楷書
時間明思宗崇禎三年(1630)
數量一冊:六開(本幅四開八幅;前副葉二開二幅 )
語言漢文
釋文 勅國儲為天下之本。師導乃元良之教。將以本固必由教先。非求忠賢。何以審諭。光祿大夫行吏部尚書充禮儀使上柱國魯郡開國公顏真卿。立德踐行。當四科之首。懿文碩學。為百氏之宗。忠讜罄于臣節。貞規存乎士範。述職中外。服勞社稷。靜專由其直方。動用謂之懸解。山公啟事。清彼品流。叔孫制禮。光我王度。惟是一有。實貞萬國。力乃稽古。則思其人。况太后崇徽。外家聯屬。顧先勳舊。方睦親賢。俾其調護。以全羽翼。一王之制。咨尔兼之。可太子少師依前充禮儀使散官勳封如故。建中元年八月廿八日下。魯公自書告身。米元章家藏墨蹟所列。今在吳門韓宗伯館師家。米評顏楷為後世挑剔惡扎之祖。獨於此誥。寶愛不置。大都英雄欺人。身所不習。即加詆毀。不可信為篤論也。歲在庚午(西元一六三0年)八月十二日臨。并題。思翁。時年七十六。
尺寸【位置】【尺寸】(公分)
本幅 21.5x12
前副葉 25.5x28.2